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检测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微生物检测
1、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检测(物理因素、化学污染物、空气微生物)
2、游泳池水、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检测
3、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微生物检测(细菌总数、真菌总数、致病菌)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制度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每年至少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 噪声进行检测1次;
2、每年至少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检测1次。包括面盆、浴盆、马桶、床上用品、口杯、浴巾、理发工用具等;
3、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出现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应根据不合格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检测合格后,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