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行业
高新技术企业应对是从事以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或者技术服务的企业,单纯的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电子信息及软件;
(2)生物工程、医药及医疗器械;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及先进制造;
(5)环境保护;
(6)新能源和高效节能;
(7)航空航天;
(8)现代农业;
(9)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10)核应用;
(11)利用先进技术、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2)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易、工业设计等服务;
(13)与上述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深圳经济发展特点的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深圳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b.实用新型8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件以上。
(3)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8%以上;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6%以上;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5)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6)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7)企业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递交的材料真实、可靠。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上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3)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5)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议件,验原件);
(7)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批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终审—>社会公示—>颁发证书。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每年进行三次集中申报和审批,申报时间为6月、7月、8月第1个工作日至第10个工作日。审批期限为45个工作日。(以当年科创委公布的申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