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条件: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山东私募公司备案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二、要求:(四)以合伙企业、契约等的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是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山东私募公司备案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终的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三、费用: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山东私募公司备案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