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税务注销所需资料如下所示:企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
(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个体: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
(1)书面申请;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
(5)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二、税务注销情形有哪些
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形及期限包括以下三种: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公司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