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分析
海南省自由贸易港的蓬勃发展,让大量的人才涌进海南省,而引进人才前去海南省大量地是归功于海南省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文中将对海南省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开展详细说明,对比粤港澳大湾区的个人所得税,便捷诸位参照。
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关键包含什么?
依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20〕32号),对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工作中的人才和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具体税赋超出15%的一部分,给予免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的有效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什么本人能够享有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
依据要求,只必须合乎下列两类标准的本人可享有以上现行政策:
标准一:
1.社保及劳务关系
2.须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工作中并一个缴税本年度本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持续交纳基本上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保6个月之上(须包括年度12月本月),且与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申请注册并实际性经营的公司或企业签署1年之上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协议等劳务关系证明文件。
标准二:
人才种类
人才种类包含:①归属于海南各个人才发展单位所评定的人才;②一个缴税本年度本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收益做到三十万元RMB之上;③或合乎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领域人才要求文件目录范畴。
合乎以上标准的本人,其获得的来自海南省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特许权服务费四项个人所得)、经营所得及其经海南评定的人才补贴性个人所得,可享有以上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在其中,怎样定义来自海南省自由贸易港的经营所得是热点话题之一,实践活动中存有很多不一样的了解。
(三)双向聘请本人能否享有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
有关本人假如受聘于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和地区别的地域的公司,依据具体工作经验本人只需合乎以上标准,就可以享有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但腾博国际性必须提醒本人及有关公司留意下列三层面內容:
1、社保缴费。双向聘请状况下,很有可能发生两个地方交纳社保的状况。根据有关要求,不可以在两个地方反复领到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待遇,会造成一部分附加成本费。
2、薪酬区划。现行标准政策法规仍未对于此事做出明文规定,但2019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早已引进了本人反条文,以网络舆论监督本人执行不具备有效商业服务目地的分配而获得不合理税款权益。考虑到对于高净值人群本人、高收益群体的税款管控不断趋紧,大家觉得双向聘请下,假如有关本人在海南省只担负小量工作中,却获得绝大多数薪资,很有可能存有潜在性财务风险。
3、定居日数。现行标准要求对定居日数沒有做出规定,但《总体方案》明文规定了第二阶段(即2035年前)可享有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的是“一个缴税本年度本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总计定居满183天的本人”。定居日数应做为长久考虑的因素。
比照目前别的地区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
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与2019年起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珠三角九市(即广州市、深圳市、厦门、佛山、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执行的政策优惠比较类似,二者简略比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