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产生分歧是很正常的,通过法律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讼程序是在诉讼和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方式和步骤。
诉讼的功能不仅对过去发生之历史事实的发现,而更要通过诉讼的过程建立起过错与责任、犯罪与刑罚之间的联系,从而向公民传递一种应当如何行为的信息,追究责任。
德国公司股东在国内发生民事诉讼纠纷,想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裁定是可以的,需提供德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得向中国法院证明该德国公司在德国是合法正常存在的。
德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主要是指德国公司注册证书,和国内的公司营业执照是一个性质。
德国公司主体资格认证准备好以下资料:
德国公司注册证书,
股东董事名册,
董事身份证明,
董事会决议授权书,
以上资料都得提供齐全,认证地点在德国进行,
认证方式可以本人亲自办理,也可代办。
德国公司文书在中国使用,无论是涉及到什么事宜,都得提前办妥公证认证,否则中方是不许可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