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经营有哪些方式_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Zui近有不少朋友咨询关于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问题,今天特意准备了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全攻略,接下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只要售卖的产品在危险品化学品目录里,就必须申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而危化品企业主要有以下四种经营方式:
1. 专门从事仓储经营的
2.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
3.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
4.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门店经营)
目前办理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难度来说,仓储类或加油站类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设立管控较严,需要对场地要求较高。中小企业申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一般以“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的标准申请成功率较高。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请继续往下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部门的受理权限是不同的。
涉及到剧毒、易制爆、汽油加油站、带有储存设施(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中央企业所属省市级公司等经营许可的,是区局的受理范围。
而除剧毒、易制爆、汽油加油站、带有储存设施(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以外的一般危化品经营许可,属于镇街分局的受理范围。
由于危化品的特殊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有一定的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指定或委派不实际参与安全管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担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安全管理人员应为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