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产品呢?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剧(节)、网络表演、网络艺术、网络动画等网络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游戏、表演剧(节)、表演、艺术品、动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网上传播的网络文化产品。也就是说,经营这些类型的文化产品必须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现在直播行业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小编就跟大家聊聊直播网文的办理程序。
二、现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你必须注册一家公司,只有一家开展业务的公司才能注册。注册地点与办公地点一致(部分地区需实地核实)
2.申请人应向当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
(2)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5)股东资料。
(6)符合审计要求的网站。
(7)符合要求的现场直播专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申请主体为合法设立的企业;
2、公司经营范围含互联网文化活动和产品相关内容;
3、具备相应的互联网文化合法的来源渠道以及运营能力;
4、有相关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基本的设备和场所;
6、不能有外资参股;
7、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纯内资;
2、注册资金100万;
3、3个人的社保;
4、ICP备案(购买域名、建网站、数据上传、服务器托管);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股东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域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