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联关系证明:管理人为GP时无需提供关联关系证明,管理人不为GP,与一个GP具有关联关系即可委托管理;
2、投资领域:名称可为“基础设施基金证券牌照代办投资”、“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等体现投资领域特点;
3、股权投资:未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应当含“股权投资”字样。
02、基金备案是否必须上传工商公示截图?
1、已经完成工商变更:应提供加盖管理人公章并显示全体合伙人的工商公示截图;
3、无工商变更受理函:可提交加盖基金证券牌照代办管理人章的工商变更承诺函;
反馈问题:请上传本合伙型基金的工商截图,显示全体合伙人信息。
三、选聘托管或募集监督机构
01、哪些基金必须托管?
1、资产配置与契约型基金:产品备案系统填报时,无法选择无托管;
2、政府引导基金:根据《政府出基金证券牌照代办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基金应由托管⼈托管;
3、SPV:通过公司、合伙企业等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底层资产;
4、扩募: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合伙基金扩募需要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