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设有网上公示环节,加强社会监督。发挥自律管理贴近市场一线的优势,加强自律检查主动性。四年来,协会不断适应监管转型,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调解功能,积极化解决转让私募股权牌照纠纷争议,保护投资者利益。
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调解合作备忘录,共建调解智库。扩大调解机制适用范围,不设金额门槛,免费服务,使转让私募股权牌照广大的投资者能够享受调解服务。
依据是否会发生风险外溢等因素,确定抽查顺序,确保各家管理人都经历抽查。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机构的转让私募股权牌照不同情况,在风险揭示、合同内容、合格投资者要求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抽查侧重点,探索引入机构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切实发挥自律检查的规范作用。
坚持程序正义,优化纪律处分工作机制。制定发布转让私募股权牌照《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投诉处理办法》《纠纷调解规则》《自律检查规则》等4项基础自律规则,配套建立投诉、受理、检查、调解、答复工作机制。特别是在重大纪律处分前,设有事前告知、申诉、复核、听证等环节,切实转让私募股权牌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抽查作用。加强信息披露,提升行业诚信信用监控水平。打造统一信息公示系统、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强化社会监督。成立自律监察委员会,引入市场机构、监管部门、高校等专家资源,随机组成转让私募股权牌照审理小组,切实保证纪律处分公平、公正。成立法律顾问专家小组,由高校、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业务专家组成,保证纪律处分的水准。4年来,共对180余家机构开展检查,纪律处分26家,移送证监会稽查局3家。
2015年以来协会转让私募股权牌照接到投诉信息1558件,成功调解行业纠纷百余件,涉及交易金额数十亿元,帮助投资者拿到调解补偿款逾千万元。协会转让私募股权牌照成为高人民法院、证监会投保局联合开展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8家试点机构之一,通过司法确认,不断完善投资者纠纷处理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