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护照要进行认证,不需要提供护照原件,也就不用担心在认证期间,护照不能正常使用,护照是比较重要的个人文件,也不用担心认证期间护照丢失等不良的影响。准备好护照扫描件后,还须填写一份认证申请表。
德国护照认证程序如下:
1,公证员翻译且进行措辞公证
2,持经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
特殊情况:
根据德国有关规定,驻汉堡总领馆也认证经汉堡地方法院(Amtsgericht)、州法院(Landgericht)或汉堡内政部(Behörde für Inneres undSport)认证过的文书(无须再经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
其他使领馆只受理经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过的文书。
联邦行政管理局的联系地址及电话为:(不方便提供,平台原因)
德国护照认证,可用于中国设立企业,购房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