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业保理公司还可以设立吗?内外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条件
中国商业保理市场需求旺盛、行业潜力巨大
当前中国商业保理市场需求旺盛、行业潜力巨大,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计11541家。
前不久,第七届(2019)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暨第六届于家堡保理论坛在津开幕。相关负责人表示,六年间,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已经较2012年底已注册企业存量(91家)增长了125.82倍。随着全国各地注册政策开放,商业保理企业注册地域逐渐形成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设立了商业保理企业及分公司。
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性足额缴纳,且来源真实合法;
(三)商业保理公司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纪录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四)商业保理公司不得混业经营;
(五)商业保理公司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
(2)主出资人应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商业保理公司境外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应具有从事保理业务的业绩和经验。
(4)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管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格专业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