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私募基金拟设机构对拟任高管要求
深圳私募基金注册经营范围要求
证券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私募基金拟设机构对拟任高管要求
拟任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高管及简历
备注:
1.Zui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签署至少履职3年以上承诺书。5.提供至少5位包含基金经理、风控(合规)、交易员、行业研究、行政相关人员的简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