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
在海南省依法由境外的企业或自然人参与投资设立并实际经营的,以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海南QFLP基金
在海南省依法由境外的企业或自然人参与投资或设立并实际经营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境内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
作为亮点之一,海南QFLP制度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且对内资、外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要求一致。基金发起人可以通过下述模式在海南省发起设立海南QFLP基金:
海南QFLP企业设立流程:
一、确定落地园区
目前私募类主要落地园区在基金小镇,优惠政策多,且对于企业有五年免租政策,需要实际经营的企业不要错过。
二、海南QFLP企业推荐函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基金企业的注册登记。除海南QFLP企业外,海南省设立的其他基金管理类企业/基金类企业办理注册登记程序前,亦需由省直属相关职能部门或市县人民政府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推荐函,这充分体现了海南QFLP制度内外资无差别待遇的制度优越性,即海南QFLP企业与其他内资基金管理类企业/基金类企业适用同样的前置推荐函流程。
三、海南QFLP企业注册登记
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完成线上名称核准及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四、海南QFLP企业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
需委托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开立资本金账户、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托管账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