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注销深圳公司: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注销公司。
所需要的资料有:
1、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代码证正副本;
4、所有印章;
5、刻章登记卡;
6、近三年的会计报表、账薄、凭证、对账单、纳税申报表;
7、公司其他证件(如报关证、前置或后置审批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