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宣布推出新合格标志UKCA(代表已获英国合格评定)。汽车、航空航天、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化学品,以及受国家法规管制的物品(非协调物品)等特定产品在英国脱欧后再在英国市场销售时,将不可以继续使用欧盟规范及符合性标志。
英国UKCA标志生效在即,详细指引看这里!
2020年9月1日,英国商业、能源与工业战略部发布了关于使用UKCA标志的指引。自2021年1月1日起,UKCA标志将用于投放英国大不列颠地区(Great Britain,简称“GB”,包括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不包括北爱尔兰)市场的产品上;但为使市场拥有更充裕的时间适应新要求,2022年1月1日前大多数产品上的CE标志仍可被接受。
一 UKCA标志与CE标志的关系
◆UKCA标志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为了使企业有时间适应新的要求,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将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接受产品的CE标志。对于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已完全制造并准备投放市场的产品,这些产品在2022年1月1日前仍然可以使用CE标志在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销售。
◆ 目前正在销售到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的商品和尚未投放的新设计产品需要从2021年1月1日起使用UKCA标志。
◆ 为了使同一新产品能够进入欧盟市场,还需要获得CE标志。欧盟当局将不接受UKCA标志。自2022年1月1日起,UKCA标志将是进入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的强制性标志(适用特殊过渡截止期的产品存在例外规定)。
◆ 目前产品进入北爱尔兰地区将按照特殊处理的协议,仍然继续使用CE标志或者UK(NI) 标志,预计在2024年公投后,北爱尔兰将作出新的调整。
现阶段,英国法规对应的欧盟指令如表,英国法规对产品范围、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的要求与欧盟指令基本一致。英国相关法规会不定期更新,如序号8的《2019年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和能源信息(修订)法规》已修改相关术语及表述、增加退出欧盟过渡期条款等,为使用UKCA标志做准备。
以下是通用规则:
◆UKCA标志只能由制造商或其英国授权代表(法律允许情况下)加贴在产品上
◆ 加贴UKCA标志时,制造商对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 只能使用UKCA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关英国法律
◆ 不得将任何可能会误解UKCA标志含义或形式的标志或标记提供给第三方
◆ 不得在产品上加贴影响UKCA标志可见性、易读性或含义的其他标志
◆ 除非法例有明确要求,否则不得在产品上加贴UKCA标志
2.使用UKCA标志的规则
制造商必须确保:
◆ 如果缩小或扩大标志的大小,须遵守UKCA标志字母的相关比例
◆UKCA标志的高度至少为5毫米,除非相关法规中规定了不同的尺寸
◆UKCA标志须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