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CQC标志分享是中国质量分享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分享业务之一,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分享要求,分享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CQC标志分享重点关注安全、电磁兼容、性能、有害物质限量(RoHS)等直接反映产品质量和影响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标,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CQC分享程序
强制性产品分享程序由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组成:1. 分享申请和受理这是分享程序的起始环节。由申请人向指定的分享机构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按分享实施规则和分享机构的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和分享样品,并就有关事宜与分享机构签署有关协议(与申请书合并亦可)。分享申请人可以是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者。当申请人不是产品的生产者时,申请人应就分享实施事宜与产品的生产者签署有关文件,对文件审查、样品检测、工厂审查、标志使用以及获证后的监督等事宜做出安排。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分享申请,但代理人须获得国家认监委的注册资格。
2.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是分享程序的核心环节,当产品为特殊制品如化学制品时,型式试验这一环节将被抽样试验替代。型式试验由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分享实施规则和分享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特殊情况,如:产品较大、运输困难等,型式试验也可由分享机构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安排利用工厂的资源进行。型式试验原则上一个单元一份试验报告,但对于同一申请人、不同生产厂地的相同产品,仅做一次试验即可。
3. 工厂审查工厂审查是确保分享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工厂审查由分享机构或指定检查机构按照分享实施规则要求进行。工厂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产品的一致性审查,包括对产品结构、规格型号、重要材料或零部件等的得核查、二是对工的能力的审查。原则上,工厂审查将在产品试验完成后进行。特殊情况,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分享机构也可安排提前进行工厂审查,并根据需要对审查的人日作出恰当安排。获得授权分享机构的管理体系分享证书的工厂,能力中体系部分的审查可以简化或省去。
4. 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是针对不适宜型式试验的产品设计的一个环节和工厂审查时对产品的一致性有质疑时,为方便企业,抽样一般安排在工厂审查时进行,也可根据申请人要求,事先派人抽样,检测合格后再做工厂审查。
5. 分享结果评价与批准分享机构应根据检测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评价,做出分享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原则上,自分享机构受理分享申请之日起到做出分享决定的时间不超过90日。
6. 获证后的监督为保证分享证书的持续有效性,对获得分享的产品根据产品特点安排获证后的监督,分享实施规则中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获证后的监督包括两部分的内容,即产品一致性审查和工厂能力的审查。
资料要求
说明书或规格书、电路图、PCB layout,差异说明(多个型号申请时需要提供),和安规相关的零部件清单,对电磁兼容有影响的零部件清单,零部件的CCC或CQC证书,ODM或OEM协议(制造商和工厂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