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194:2017:
EN15194:2017修订版发布,旧标准仅涵盖了相关电动自行车的电气部分,踏板辅助高可达25公里/小时,大连续额定功率为250W。对于机械部件,生产商参考了传统自行车的ISO4210 标准。EN 15194:2017现在涵盖了完整的电动自行车。做出这种改变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机械部分需要比传统自行车更严格的要求。
EN 15194符合机械指令:
另一个重要变化是 EN 15194 现在已根据机械指令 (2006/42/EC)进行协调。这意味着如果电动自行车符合 EN15194,则推定它符合机械指令。这将使电动自行车生产商的生活变得更加轻松。在他们必须自己分析机械指令以获得相关要求之前,他们现在可以依靠EN 15194:2017 来遵守法规。
EN 15194:2017标准概要: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私人和商业用途的 EPAC 自行车,但从无人值守的车站租用的 EPAC 自行车除外。
本欧洲标准旨在涵盖电动助力自行车的所有常见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见第 4条),在按预期使用和制造商可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
本欧洲标准旨在涵盖大连续额定功率为 0.25 kW 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其输出逐渐降低并终在 EPAC 达到 25公里/小时的速度时切断,或者更早,如果骑自行车的人停止踩踏。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发动机功率管理系统、电路(包括电动助力自行车的设计和组装的充电系统)以及额定电压高达 48 V dc或集成电池的系统的子组件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标称 230 V 交流输入的充电器。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公共道路的 EPAC自行车和组件的设计、组装和测试的安全和安全相关性能要求,并为此类自行车的使用和保养说明制定了指导方针。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大鞍座高度为 635 毫米或更高且拟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 EPAC 自行车。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在作为 EN 发布之日之前制造的 EPAC。
EN 15194:2017标准法律义务:
重要的是要注意,在大多数欧洲成员国,遵守 EN 15194:2017不是法律要求,遵守是自愿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机械指令的高 25 公里/小时和大 250W的踏板辅助是一项法律义务,符合产品安全、EMC(电磁兼容性)、低电压和RoHS 指令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EN 15194:2017范围的变化:
修订后的标准还涉及范围的一些重大变化。由于 ISO 4210不适用于类型的自行车,例如送货自行车、卧式自行车、双人自行车、BMX自行车以及为在严酷的应用中使用而设计和配备的自行车,例如受批准的比赛、特技表演或特技动作,旧的 EN15194也不适用于此类自行车的电动版本。
在更新版本中,范围定义如下:“大连续额定功率为0.25kW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其输出逐渐降低并终随着EPAC速度达到25而切断。公里/小时,或者更快,如果骑自行车的人停止蹬车。”
三轮车除外
拟在无人值守站租用的电动自行车和大车座高度小于 635毫米的电动自行车不在本标准范围内。由于该标准仅使用“自行车”一词,标准不再涵盖具有高达 25 公里/小时和大 250W踏板辅助功能的电动三轮车。新标准使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生产商的生活变得更轻松,但它却使三轮车制造商的生活变得更加复杂,因为他们需要自行遵守上述所有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