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自贸港注册企业具体可以享受到哪些政策红利?
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封关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施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而2025年封关之后,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企业全部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税方面,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封关后对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税。
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6、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包括小客车、房车、飞机、汽球、飞艇、游艇、帆船等共100项8位税目商品,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进口主体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申报资格由海南省有关部门认定。
7、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适用于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
这些政策有利于显著降低在海南自贸港经营企业的经营成本,海南自贸港有着其它地区没有的发展机遇,抓住海南的政策红利,在未来无疑是可以领先众多发展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