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 击危险
9.1外部试验
9.1.1一般要求
可触及零部件不得危险带电。
注1:在与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设备互连时,电路要符合9.1.1的要求,以及根据结构情况要符合8.5或8.6的要求。
当不与另一个设备连接时,端子不可触及的接触件不得危险带电,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信号输出端子的接触件, 如果由于功能原因,这些接触件必须危险带电,则只要这些接触件按
第8章对可触及导电零部件规定的要求与电源隔离即可。
注2:不可触及的输入端子,例如扬声器的输入端子,与上述这种输出端子连接时允许危险带电。
注3:对这种输出端子的标志,见5. 2b)。
符合15.1.1要求、供设备与电网电源连接用的端子,向其他设备供电的输出插座以及接线端.
子排的接触件。
确定某一危险带电零部件是否是可触及的要求仅适用于危险带电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
1 500 V的情况。对更高的电压.在危险带电的零部件与试验指或试验针之间应当具有符合13.3.1对
基本绝缘规定的电气间隙(见图3)。
通过检查以及通过按9.1.1.1规定的测量和按9.1.1.2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