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
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之道路卫生管理(含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与广场)
(1)城区道路每天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一级道路实行24小时保洁、二级道路实行18小时保洁、三级道路实行12小时保洁)。每天普扫时间:夏秋季早上7:00以前完毕,冬春季早上7:30以前完毕。保持路面、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道路(含绿化带)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含树叶)和成堆垃圾,无泥碴、积水。
(2)城区禁止焚烧垃圾。
(3)道路清洗后路面干净,无尘土,无污物。施工地段污染严重的应及时清洗干净。
(4)果皮筒(废物箱)应美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完好率不低于95%,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保持外观干净整洁,果皮筒内垃圾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清扫、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Ⅰ、Ⅱ级道路的果皮筒外表每天洗刷一次,Ⅲ、Ⅳ级道路的果皮筒外表每两天洗刷一次。
(5)临街门店,房屋檐下无蛛网,当街燃放鞭炮或沿途抛撒冥纸,要及时清扫。
2、道路清扫保洁之生活垃圾运输管理标准
(1)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生活垃圾运输必须采取密闭化运输,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3)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外观统一,车内整洁,车体外无污物、污垢、标志清晰。
(5)垃圾运输应限速行驶,市区内限速40公里/小时,垃圾场内限速15公里/小时。
(6)装卸垃圾应当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7)垃圾运输车队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帐出车登记记录,停车场标志清晰、清洁卫生、无堆放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保持车况良好,方向制动灵活有效,各种灯光齐全无损。
3、道路清扫保洁之居民社区卫生管理
(1)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单位居民区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每天普扫时间:夏秋季早上7:00以前完毕,冬春季早上7:30以前完毕。
(2)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并有督促检查记录。
(3)环境整洁、下水道通畅、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公用厕所符合有关标准及卫生要求。
(4)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保洁,路面、地坪、绿地、顶棚、遮阳棚无散落或成堆垃圾;室外无成片蛛网;每个楼道口配置一个≥0.3m3密闭垃圾垃圾容器,做到美观干净,摆放规范;取消垃圾围子,实行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
4、道路清扫保洁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有专人清扫保洁,不同公共场所的地面保洁分别按相应类型的保洁标准进行;公共设备设施清洁美观,无垃圾、污物;公园的湖泊等水域清洁明净,无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2)室内地面的保洁满足相应类型保洁标准的要求;门窗、墙壁、顶棚无积尘、污迹和蛛网,玻璃窗光洁明亮。
(3)垃圾密闭收集,垃圾容器摆放规范,外表干净,周围无垃圾。垃圾密闭收集,日产日清。
(4)公用厕所图形符号齐全,设施设备完好,内外环境整洁。
5、道路清扫保洁之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街巷有专人清扫,并按Ⅲ级道路保洁标准保洁,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
(3)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无成堆垃圾,垃圾容器周围无垃圾,垃圾密闭收集,日产日清。
(4)水面无漂浮垃圾,坡岸无垃圾。
(5)环卫设施齐全、有污水排放设施。公用厕所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6、道路清扫保洁之河港堤坝卫生管理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2)有专人清扫、并按Ⅲ级段道路保洁标准保洁,无明显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
(3)可视范围无垃圾。
(4)河港堤坝、水面清洁,无垃圾。
(5)公用厕所图形符号和设施标志齐全,有专人保洁,地面、墙壁、门窗、灯具、蹲位干净,无蛆蝇,无尿碱,无恶臭。
7、道路清扫保洁之铁路沿线卫生管理
(4)公用厕所图形符号和设施标志齐全,有专人保洁,地面、墙壁、门窗、灯具、蹲位干净,无蛆蝇,无尿碱,无恶臭。
8、道路清扫保洁之垃圾站点卫生管理
(1)垃圾站有专人管理,设施标志齐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机械、电器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运行操作安全。
(3)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压。垃圾沉淀池每日清洗。
(4)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漏垃圾,无堆积杂物。
(5)站外5米内环境整洁,站旁无乱搭乱建现象。
(6)定时灭蝇灭鼠消毒,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座。
(7)垃圾斗放置位置适宜,不影响交通,不得有碍观瞻,箱体及箱体附近清洁卫生无垃圾。
(8)有专人铲垃圾斗,垃圾斗外无垃圾,无满溢。
(9)无垃圾围子。无非密闭垃圾斗。
(10)禁止擅自改变垃圾站用途、废弃、拆除垃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