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幼儿园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
学校幼儿园房屋信息安全技术检测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基础。 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则,如《建筑结构设计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验技术标准》、《民用建筑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防洪标准》,评价结构的,对幼儿园校舍进行抗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
2、工作要求。
(一)鉴定应当分类进行。 经县级以上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 d 级危险建筑的校舍和在建工程,不得重新鉴定。 重点确定2015年前学校建筑的抗震设防。 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及相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离死角。
(2)楼宇安全的鉴定
1、校舍安全技术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企业资质的设计一个单位或房屋信息安全鉴定管理机构承担鉴定研究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教育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学生进行经济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主要负责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2,抗震性能鉴定的学校。安全被确定为明日,BSU,CSU校舍,需要的抗震性能鉴定。抗震鉴定应该做了乙级资质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的县学校安全委员会(地震部门与建委的工作),并发出“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需要学校来检测实体,应委托负责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适当资格的检测单位。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信息技术研究人员对需要学生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 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辨识,并出具辨识报告。
(五)其他校舍安全评估。由有关部门负责,并出具评估报告。
6,形成一个全面的结论。根据各县区学校安全办公室建立的机构的抗震和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矿山安全专家意见或报告,形成一个全面的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由学校校舍成立登记表存档。
学校幼儿园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