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ERP标签,首先需要先申请ERP测试报告
以下对标签制作细节进行讲解。
光源标签
1.标签
如果光源拟通过销售点进行销售,则应在单个包装上印制以本附件规定格式制作并包含信息的标签。
供应商应在以下第1.1点和第1.2点之间选择标签格式。
标签应为:
-对于标准尺寸标签,宽度至少为36 mm,高度至少为75 mm;
-对于小尺寸标签(宽度小于36 mm),宽度至少为20 mm,高度至少为54 mm。
包装宽度不得小于20mm,高度不得小于54mm。
如果标签以较大的格式打印,其内容仍应与上述规范相称。小尺寸标签不得用于宽度大于等于36 mm的包装上。
仅当包装上的所有其他信息(包括图形)均以单色打印时,标签和指示能效等级的箭头可按第1.1点和第1.2点的规定以单色打印。
如果标签未打印在面向潜在客户的包装部分,则应显示包含能效等级字母的箭头,箭头颜色与字母和能效等级颜色相匹配,如下所示。尺寸应确保标签清晰可见。能效等级箭头中的字母应为Calibri粗体,并位于箭头矩形部分的中心,在箭头和能效等级字母周围放置黑色的0.5pt边框。
面向潜在客户的包装部分的彩色/单色左/右箭头
图1
在第4条第(e)点所述情况下,重新缩放的标签的格式和尺寸应允许其覆盖并粘附在旧标签上。
1.1.标准尺寸标签:
标签应为:
1.2.小型标签:
标签应为:
1.3.光源标签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1)供应商名称或商标;
2)供应商的型号标识符;
3)能源效率等级从A级到G级;
4)开启模式下光源的能耗,以每1000小时耗电的kWh表示;
5)二维码;
6)符合附录II的能源效率等级;
7)本法规编号为“2019/2015”
2. 标签设计
2.1. 标准尺寸标签:
2.2. 小型标签:
2.3. 据此:
(a)构成标签的元件的尺寸和规格应符合附录III第1段以及光源标准尺寸和小尺寸标签的标签设计。
(b)标签的背景应为白色。
(c)字体应为Verdana和Calibri。
(d)颜色应为CMYK–青色、品红、黄色和黑色,如下示例:0-70-100-0:0%青色、70%品红、黄色、0%黑色。
(e)标签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编号见上图):
① 欧盟标志的颜色应如下所示:
-背景:100,80,0,0;
-星星:0,0100,0;
② 能源标志的颜色应为:100,80,0,0;
③ 供应商名称应为黑色,并采用Verdana粗体8磅–5磅(标准尺寸–小尺寸标签);
④ 型号标识符应为黑色,采用Verdana常规8磅–5磅(标准尺寸–小尺寸标签);
⑤ A至G刻度应如下所示:
-能效等级的字母应为白色,并采用10.5磅-7磅(标准尺寸-小尺寸标签)的粗体字体;字母应在距离箭头左侧2 mm-1.5mm(标准尺寸-小尺寸标签)的轴上居中;
-A至G刻度箭头的颜色应如下所示:
-A级:100,0100,0;
-B级:70,0100,0;
-C级:30,0100,0;
-D类:0,0100,0;
-E类:0,30100,0;
-F级:0,70100,0;
-G级:0100,0;内部分隔器的重量应为0.5磅,颜色应为黑色;
⑥能效等级的字母应为白色,并采用Calibri粗体16磅–10磅(标准尺寸–小尺寸标签)。能效等级箭头和A至G刻度中的相应箭头的位置应确保其对齐。能效等级箭头中的字母应位于箭头矩形部分的中心,该矩形部分应为黑色;
⑦ 能耗值应以Verdana Bold 12 pt为单位kWh/1000h’应为Verdana常规8磅-5磅(标准尺寸-小型标签),黑色;二维码应为黑色;本法规的编号应为黑色,采用Verdana常规5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