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任职要求解读
从海南自贸港政策出台之后,海南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申请注册的企业越来越多,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到拿到管理人牌照,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过程,高管资质要求则是重点,那么,私募基金高管人员任职要求是什么呢?腾博国际邱先生给大家解读。
依据中基协的规定,私募管理人理应少配置2名高管,1名为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名为合规风控责任人。这不单单是私募管理人高管职位的低配置,也是极为普遍的高管岗位设置策略。可是在实际中,一般碰到许多繁杂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多方(如股东与股东相互间、股东与团队相互间)诉求,在没违背高管兼职及其他任职要求条件下,妥当布置高管工作人员与经营规模。
1、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的任职要求
(一)假如具备是担负投資的高管,那麼他的任职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担负投資的高管一般为法人代表、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中的1位或多位,也是管理人任职私募基金工作的关键人物。且具备对应的私募基金管理技能。详细来说,私募基金管理人担负投資的高管理应达到以下任职要求规定:
1、以往个人履历及书面材料规定
(1) 专业背景
担负投資工作的高管理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基金从业资质,掌握经济、金融、财务、私募基金等有关基础理论,某一些特殊行业(如生物制药、半导体芯片等)的投資好还是具备有关领域背景。
(2)工作经历证明及书面材料,担负投資工作的高管理应具备5年以上的投資相关经验,中基协肯定的投資相关经验有以下几类:投資类职位工作经历证明、基金产品投资经理、参于管理基金产品、个人投资。其他的,指上述几类种类以外的投資相关经验,并可以带来对应的书面材料。
2、投资项目相关经验及书面材料规定
(1)股权类项目投资
(2)证券类项目投资监管绩效:依据以往通过的实例来说,证券投资绩效理应达到近期3年持续6个月以上的且监管经营规模超过一千万元的规定。就个体证券投资绩效来说,同样的必须达到近期3年持续6个月以上的且经营规模超过一千万元的规定。
(二)非投資高管的任职要求
较为普遍的是国资等组织大股东向管理人指派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此类高管虽不详细负责管理人的投資工作,但代表着股东履行管理职能。针对这一种高管工作人员,虽说不用在AMBERS系统中申报投資相关经验及项目投资相关经验,可是我们仍提议此类高管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其金融、投資、监管等有关专业背景,在金融、投资行业工作数年或在大型企业任职数年管理岗位,具备数十年的金融管理或企业管理相关经验。
(三)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满足如下任职资格要求:
1、以往履历及证明材料标准
(1)专业背景
(2)工作经历:①在私募基金领域任职过合规风控法务职务②在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任职过合规风控法务职务③在投资公司或是一般公司的投资部(自有资金投资)任职风控法务职务④具有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的职业经历。
我们在操作中也遇到过部分拟任合规风控责任人,未从业过以上与风险管理直接相应的工作,但因具有极强的专业背景知识及数年的金融投资相应的工作经历,终也得到了中基协的认同,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责任人。就以上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的核查,我们通常标准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往工作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含职务)、任职证明(含职务)、社保缴纳记录、离职证明、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系统中的记录等文件证明以往工作经历。
一、部门设置要求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的内部职能部门设置的基本要求为能够确保机构正常、有序运营,各部门之间职权清晰,实现互相制衡与监督。
依据笔者实务经验,拟新设机构在设立之初人员相对较少情形下,可先行设立部分基础职能部门,如合规风控部、基金投资部、财务部、行政人事综合部、业务拓展与市场部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以不在管理人层面设置,而在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基金运营层面设置,每只基金产品可以结合自身投资特点分别设置由不同专家、不同人员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人员配置要求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岗位设置及高管人员配置均具有明确要求。
关于高管岗位设置,需区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少需设置两个高管岗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与风控负责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少需设置三个高管岗位,包括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与基金经理。
关于高管人员配置,须满足《公司法》中对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规定;须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对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要求的相关规定,如第十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