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4项拟加入SVHC高度关注物质名单,并就该4项物质面向公众展开咨询。评议终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通过评议的物质将入选Zui新一批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以下是本次公布的4项评议物质相关信息:
根据REACH法规Article7(2),如果物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该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a)物品中的SVHC总量超过1吨/年,生产商或进口商;
(b)物品中的SVHC的质量百分含量超过0.1%。
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SVHC通报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如不符合SVHC通报义务面临罚款或其他惩治措施。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