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举行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新闻发布会。
该标准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纺织产品,以及3-14岁儿童穿着的纺织产品。标准按照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同,将产品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该标准在GB18401的基础上,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和边缘。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给出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6.1-2018.5.31)。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该标准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为促使社会增进对标准的了解,中纺标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将根据国家标准委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开展标准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等系列宣贯活动。首轮活动将于5月29日-6月11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举行。
为持续提高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质量,2016年6月1日起,童装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针对童装的强制性标准。实施过渡期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作为国内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新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超越了发达国家标准。依据新执行标准,童装将按年龄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和儿童纺织产品。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B、C类,A类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未来,除了所有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外,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标示。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和边缘;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