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1994年通过了94/27/EC镍释放量指令(Nickel ReleaseDirective),该指令目前已经被REACH法规限制篇取代,为限制篇第27类管控物质,管控与皮肤有直接及长期接触的产品中镍的释放量。针对不同的产品,欧盟发布了指定的测试标准。
镍及镍的化合物不得用于:
(a)耳洞和人体其他穿刺部位使用的配件,无论这种物品蕞终是否被除去。除非镍的释放率小于0.2ug/cm2/周(迁移量);
(b)与皮肤有直接及长期接触的制品,如:耳环,项链,手镯和手链,踝饰,戒指,手表壳、表带和带扣、铆扣,搭扣,铆钉,拉链和金属标牌等用在服装上的物件,如果这些与皮肤有直接及长期接触的制品中镍的释放率超过了0.5ug/cm2/周;
(c)对于那些在(b)中列出的具有无镍涂层的制品,除非这种涂层足以保证在至少两年的正常使用过程中,从这些制品的与皮肤有直接或长期接触的部位释放出的镍的速率不超过0.5ug/cm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