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理资质等级证书一级加急办理流程
招投标加分资质,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一级加急办理流程是什么样子的,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建筑垃圾。
1.什么是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按照行业标准,可细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类。
建筑垃圾的产生具有阶段性、集中性、地域性、突发性强等特点,具有天然的资源属性,建筑垃圾可理解为比较典型的“放错地方的资源”。据近年来的实践,在各方条件具备的前提下,95%以上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可以再生利用,作为生产再生骨料直接使用,还可以制成各种再生制品,大量用于建筑材料、道路材料和海绵城市建设。
2.新固废法提出建筑垃圾单独分类管理的要求
将“建筑垃圾”从原来的“生活垃圾”分出来,作为一大类进行单独表述,彰显了国家对这个行业的重视,也有利于对“建筑垃圾”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管控。
3.提出强化政府监管的要求
新固废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4.明确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5.部门及企业主体监管责任更加明晰
新固废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新固废法提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的新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6.大幅提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针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成本低影响大的特点,新固废法规定,对于工程施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将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更大遏制作用。
对于有因建设、维护、堆坡造景、山体恢复等需要对外接收建筑垃圾回填使用需求的,应持用地证明和单位证明,到工程所在地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进行预约登记,未预约登记接收建筑垃圾的视为违规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