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由被投资企业对其原股东排相关的担保(此时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负有的股权回购义务)亦存在被认定为无效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转让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牌照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述条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股东大会同种类的股票享有相同表决权,且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规则作出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转让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牌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了强制性限制,可见《公司法》并未赋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主约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一票否决”表决规则的权利。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大会/董事会一票否决权的表决机制存在违反现行《公司法》的法律风险。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投资人及其他股东仍然
投资人可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参与型转让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牌照优先分红权”,即获得优先分红收益后,仍可参与剩余可分配利润的分配;
投资人看好标的公司的分红收益的,可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累积优先分红权”,即无论公司当年是否进行分红,投资人每年均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比例一股份有一表计算分红收益,且历年转让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牌照
公司回购自身股权的可执行性主要依据《公司法》第35条[4]确认是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纪要》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及,如目标公司履行“对赌协议”项下义务将违反《公司法》第74条[5]的规定,则属于
转让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牌照
如前所述,在将被投资企业直接作为投资方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的回购主体时,该等安排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在此情形下,与该等安一票
股东(大)会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转让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牌照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转让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