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分为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税和投资者个人的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不包括投资者个人的工资)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申报网址登录所在地税务机关网站,进入网上办税厅即可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