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承重安全检测鉴定依据
1.《民用建筑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2.《工业建筑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6.《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8-2007)
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9.《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2:2005)
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1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1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1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0107-2010)
1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15.《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16.《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规定要求的其它技术标准、
规范、规程。
17.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及相关文献资料。
18.房屋原设计文件及施工资料、设备布置图及荷载参数、现场查看及检测结果等。
二、房屋承重安全检测鉴定_检测仪器
1. 钢筋探测仪器(DJGW-2A)
2. 激光测距仪(Leica DISTOTM)
3. 电子经纬仪(FDT2GC)
4. 钻芯机(Z1Z-200e)
5. 裂缝观测仪(DJCK-2)
6. 游标卡尺(0.02mm)
7. 楼板测厚仪(DJLC-A)
8. 振动仪
9. 其它检测仪器
三、房屋承重安全检测鉴定的评定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民用建筑鉴定标准》、《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及相关文献资料等规范及标准,对房屋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编写鉴定报告书,提出鉴定结论及处理的初步措施及方法。
房屋承重安全检测鉴定
四、房屋承重安全检测鉴定需要委托方配合的工作内容
1.检测鉴定工作前需委托方提供的工程资料:
(1)房屋原设计图纸资料(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若无则不提供;
(2)设备布置平面图及荷载参数资料;
2.检测鉴定工作中须委托方配合的工作内容:
(1)委派专人配合我方现场的检测鉴定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为现场检测和我方人员出入工作场所提供方便(公司工作人员将配带相关证件上岗);
(2)提供220V电源及水源;
(3)提供登高梯子或架子。
(4)安排1名清洁工现场清理、清洁工作及抽芯打凿面装修恢复。
(5)配合现场检测工作进行相关设备的覆盖围蔽、运及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