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MC指令2014/30 /EU的定义和目的:
EMC指令2014/30 /EU于2016年4月20日生效,并与新立法框架保持一致。该指令确保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符合允许的足够电磁兼容性。电气产品不应产生任何电磁干扰或受其影响。EMC的目的是保持所有副作用,当电气设备相互连接或彼此靠近时出现在控制之下。例如,电视机,收音机,电力线等之间可能存在干扰。该指令限制了电气设备的电磁辐射,以便这些设备在按预期使用时不会干扰其他设备(如无线电或电信设备)的活动。
EMC指令有两个主要目标:
放置在欧盟市场上的所有电气和电子设备(无论是固定装置还是设备)在正确安装,维护和使用时都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
所有固定装置必须采用良好的工程实践进行表征。
II、EMC指令2014/30 /EU的范围
新的EMC指令2014/30 /EU与2004/108 /EC中的旧指令具有相同的范围,涵盖范围广泛的设备,包括电气和电子设备,系统和安装,定义为设备或固定安装。指定什么设备和固定装置意味着重要。
III、电磁兼容EMC要求:
EMC指令规定了其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没有详细说明技术规范,而是定义了需要达到的结果。它们允许设备的产品设计适应技术进步。基本要求对指令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只允许将符合要求的设备放置在欧盟市场上。基本要求分为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