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产品IEC60825安全标准测试方法:
1、如果光强很低,例如用作显示或信号的常用LED,绝大部分符合IEC/EN60825-1的1类的要求,没有必要进行检测。在判断时,盖子、光学和类似部件应用手拿掉。在报告中应指出光强经过判断符合IEC/EN60825-1标准中1 类激光的要求,没有检测。
2、在其它情况下,照明设备制造商应被要求提供一个基于相关试验的声明(例如从 LED 制造商处),以表明LED模块的辐射没有*过IEC/EN60825-1 标准中1 类或带或不带光学器件时1M类的要求。在报告中应注明判断是根据制造商的声明。
3、如果不能提供声明或者我们不能肯定如何判断,则应根据IEC/EN60825-1 标准进行检测。在报告中应指出已进行测量。对于带属于2类激光类别的光源的照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