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泰企业:主要做横琴自贸区、海南自贸港、宁波保税区、广东、江西等经济税收园区工商注册、财务代理记账。基金公司注册、基金公司备案人员挂靠、粵港、粵澳、中港等两地车牌业务办理。、个独核定、自然人代开。各种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许可、人力资源许可、劳务派遣许可、危化品许可、成品油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日颁布,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废止。配套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 息报告办法》也同日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019年版)也已配套更新。
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管理进入了外商投资法时代。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三法归一,显著精简、优化。从三资企业法时代的肩负外资管理、企业组织、涉外合同三大任务,到不再规范企业组织和涉外合同。建立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取消了“逐案审批”的体制。详情可咨询秦经理
外商投资法的变化和亮点已有众多解读,不再赘述。本人碰巧在新法和旧法交替之际,参与了某中外合资企业筹划设立项目,下面就以该项目为例,从实务角度来梳理如何依据外商投资法在中国大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项目尚在筹划阶段,对项目信息匿名处理后描述如下。委托人为中方投资人,为某央企下属公司,外方投资人为捷克某公司,双方拟在市X区设立中捷合资企业(以吓简称该企业”或拟成立合资企业”) ,生产销售某空中交通管制产品。
经研读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过程中的自查、核准或备案工作的角度,梳理出以下步骤,这些工作步骤主要是指需与相关政府主管部i门沟通或发生业务关系的流程,并非全部必然发生,但投资人和律师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考虑。其他工作程序如合资合同,台资公司章程拟定、高管资格及人员确定,国有股权设置,对外方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外国技术和数据转让限制核实、知识产权方案确定等,因与外商投资法的颁布施行引|起的变化不直接相关,且部分工作尚末开展,暂不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