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EK9-BE77v3决议要求,电池类供电产品(包括电池驱动机器、手持工具、园林工具)在申请GS解读时,必须符合IEC/EN《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和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及电池组的安全要求》和UN38.3《联合国关于危险品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38.3锂电池》的相关规定。
德国官方机构ZLS在2020年3月9日发布了两个关于电池驱动产品的EK9决议:
EK9-BE-77(v4) :
镍电池体系需要满足IEC/EN 62133-1;
锂电池体系需要满足IEC/EN 62133-2和UN38.3。
例外:EN 62841所涵盖的产品,电池包只需要满足UN38.3即可,电池芯依旧需要满足上述要求。
注意:旧版本EN 62133 :2013已经在2020年3月14日失效,请及时提醒供应商升级测试版本。
EK9-BE-91(v3) :
镍电池供电驱动驱动的机械,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电芯要满足IEC/EN 62133-1,电池管理系统(BMS)按照EN 62841-1 的附录K考核;
锂电池供电驱动的机械,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电芯要满足IEC/EN 62133-2,电池管理系统(BMS)按照EN62841-1的附录K考核,BMS系统必须包含下述监测,且三种监测电路的性能等级满足P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