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上海委内瑞拉领馆认证更新:
领馆规定,自七月份开始,递交领馆的文件必须要翻译公司盖章的西班牙语翻译件,不接受企业提供的翻译件。
另外,领馆现接受公司自己出具的自由销售声明类的认证。
哥伦比亚驻沪总领馆开办领事认证业务
哥伦比亚使馆通告,哥伦比亚驻沪总领馆现已开办领事认证业务。即日起,凡是江浙皖沪闽赣六省出具的送往该国的文件,均需送驻沪总领馆办-理认证,北京大使馆不再受理。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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