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备案。
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关于对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近期也是接到了很多关于对外投资备案的咨询,问题也是各种各样。大家都知道,国内企业公司想去境外投资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又该履行怎样的境内备案手续。如今需要给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境内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和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这一点是必须的,也是麻烦的!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常见情况:
1、设立终目的地企业需备案(核准)
为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同时也有利于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暂行办法》明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实行终目的地管理原则,进行“穿透式”管理。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对外投资的市场主体、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对外投资,在境外设立(包括兼并、收购及其他方式)企业前,应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备案或核准。
2、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
穿透性管理意味着对于终目的地企业设立的路径上所进行的投资行为不予理会。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3、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
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对外投资备案办理的材料所需:
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补充材料(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尽调可研报告、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并购类的还需提供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