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和分类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将危险化学品分为3大类。
ü 第1大类,含爆炸物等16类;
ü 第2大类,含急性毒性等10类;
ü 第3大类,含危害水生环境等7类。
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及消防安全职责
(1)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包括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和放射性五类。
◆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
◆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活性或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
◆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坏死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2)消防安全重点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Ø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Ø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Ø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Ø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
从理论上讲,防止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
(1)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
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的措施有替代、密闭、惰性气体保护、通风置换和安全监测及连锁。
(2)消除点火源
能引发事故的点火源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射等。具体的做法有:
v 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
v 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
v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
(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
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装置、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
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保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