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0.39543303316017164强制性国家标准GB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将于2021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为规范我国婴幼儿用奶瓶奶嘴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依据,对促进行业的发展,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有积极的作用。
国内首 个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的强制性标准GB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后投放市场的婴幼儿奶瓶产品应符合该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标准范围:GB38995-2020适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属、陶瓷、硅橡胶、橡胶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材质制得的婴幼儿用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辅助部件)。
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奶瓶和奶嘴,也不适用于安抚奶嘴。
标准涵盖的内容:
标准规定了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和储存。重点内容如下:
拓展阅读:GB 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正式实施!
(一)主要项目(表1)
(二)标识要求(表2)
三、重点项目的要求及检测方法
下面华商检测介绍几个重点项目的标准要求和检测方法。
(一)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
标准要求重复使用的产品或部件,其标记的印刷图案(包括文字、容量刻度)油墨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1998中1级要求: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受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
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测试
(二)容量刻度和容量偏差
本标准要求奶瓶应标识容量刻度和标称容量,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奶瓶的Z小容量刻度应小于或等于60 mL。如果奶瓶有一个以上的容量刻度,容量刻度的间隔应小于或等于60mL。容量偏差的规定主要是保证消费者配制奶水时的准确性。对于容量刻度大于或等于100mL的奶瓶,容量偏差为±5%;对于容量刻度小于100 mL的奶瓶,容量偏差为±5 mL。
本标准提供了两种测定容量偏差的方法,方法A(体积法)和方法B(质量法),方法B为仲裁法。需要注意,容量偏差测试读数时,水的凹液面Z低点与试样的容量刻度线的中心线保持水平。
容量偏差测试
(三)小零件
本标准要求产品所有可拆卸、可分离的部件以及整体跌落性能测试后脱落的部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通孔针、重力球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
该项目的目的在于减少由于小零件(如:奶瓶的小部件)对婴幼儿造成的摄入或吸入窒息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