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领事双认证申办表》(1)和《领事双认证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双认证的全套资料(所有的领事双认证必须先经贸促会双认证);
3.提交需双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领事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双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领事,其余领事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领事不收双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双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双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正规代理各国领事双认证)
巴西驻华领事明确划分领事双认证业务受理领区
巴西驻华领事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事双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事双认证,领事不再双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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