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乌兹别克斯坦与中国的经贸关系保持着健康发展势头。中国已经成为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来源国和贸易伙伴,中乌双边合作不断深化拓展,国际贸易呈现“井喷式”增长。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保障进口商品的质量,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对部分产品进口实施强制性装运前检验。在强制清单中的产品,必须由通过乌兹别克斯坦标准局授权认可的检验机构,在出口国完成装运前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Reportof Findings)后方可进入乌市场。
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强制检验产品主要清单如下:
项目编号
产品
海关编码
02 肉及食用杂碎 0201-0210
04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0401-0402, 0404-0406
12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 1201 00
22 饮料、酒及醋 2203 00, 2204, 2207, 2208
24 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2402 20, 2402 90 000
84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8402-8406, 8415,
8418-8419, 8422,
8438-8448, 8450-8453,
8457-8466, 8471-8472,
8477-8479
85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及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8502, 8504,8517,
8525-8527, 8535-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