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QDLP遇上ODI
QDLP,是指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系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开展境外投资的试点政策,目前在深圳、北京、上海、海南、广东等省市试点。一般而言,由试点基金管理企业依法发起,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试点基金,并以试点基金财产按规定进行境外投资。
ODI,是指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什么情形下需办理ODI备案手续
1.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
2.国家商务部相关规定,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QDLP基金对外投资是否需办理ODI手续?
海南省QDLP试点政策:试点基金境外投资应按境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如需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海南省的QDLP试点政策明确规定了QDLP业务项下的境外投资如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需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
QDLP业务项下何种情况不用办理ODI手续
在QDLP业务项下,其投资主体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与合伙制的企业,亦包括契约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根据国家发改委与国家商务部有关境外投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需要办理ODI手续。因此,如QDLP业务项下的投资主体是公司制与合伙制的企业的,应办理ODI手续;如QDLP业务项下的投资主体系契约型私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与国家商务部规定的需办理ODI手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