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时, A以持有美国绿卡的身份在登记机关登记,视为外资投资。
外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
操作流程:
拿到商务部门的文件后,需要准备《公司登记(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原投资者共同签 署的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
议》、《原外商投资公司权利机构关 于股东变更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转让双方签署的出资转让协议》 、《公司章程》、《董
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 人任职文件》等资料到市级I商管理部门(外资企业登记机关为市级工商管理部门)办
理外资转内资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大概为七天。
2、第二阶段:在取得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后,准备《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转让双方 签署的出资转让协
议》、《股东会决议》 等资料到市级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法律上的方案和流程至此结束。在进行这两个阶段操作时,会涉及到税务问题,即需要缴纳印花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等。税务的
问题必然会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转让价款该如何约定。
为减少第二阶段交税,阶段中, 接受股权的国内自然人应是A的亲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
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
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作为了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有正当理由。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