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照明产品新ErP法规(EU) 2019/2020及能效标签法规(EU)2019/2015。新标准将取代现行ErP法规EC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法规EU874/2012。新法规里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2019年12月25日起,旧版能效标签不再适用。
灯具欧盟ERP能效要求:
1)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能效要求:
宣称满载功率不能超过大允许功率:Pon ≤ Ponmax,其中,Ponmax计算方法如下:
Ponmax = C *(L +Φuse/(F *η))* R
校正因子(C)的基本值取决于光源类型,查阅法规表格2
L:终端损耗因子(以W表示),查阅法规表格1
η:阈值光效值(以lm / W表示)
光效因子(F)是:1.00 针对非定向光源(NDLS)0.85 针对定向光源(DLS)
2)自2021年9月1日起,满载运行的独立控制装置的低能效要求值:
3)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待机功率都应满足以下要求:
待机功率 Psb ≤ 0.5 W
联网待机功率 Pnet ≤ 0.5 W
Psb 和 Pnet 不得累加
控制装置的空载功率 Pno ≤ 0.5 W
4)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5)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流明维持/存活率的耐久性测试新方法:
1200次循环(150分钟开启,30分钟关闭)(总计3600小时)
(b) 环境条件和测试设置:
环境条件:25±10℃,平均风速小于0.2米/秒基座垂直向上的位置进行测试。除了供应商声明仅适用于特定方向,则样品应以该方向安装电压的偏差不得超过2%,电压的总谐波含量THD不得超过3%
新能效标签法规(EU)2019/2015要求
1、新签的实施日期是2021年9月1日,但从2021年5月1日起,供应商(本地制造商、进口商)需在产品数据库中注册产品信息。2021年9月1起,零售商要在2022年6月1日前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更换新标签。从2019年12月25日起,灯具上的旧版能效标签不再适用。
2、能效等级——回归A到G等级,能效等级划分如下:
标签能效等级计算:?TM = (Φuse / Pon) X FTM 单位:(l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