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
认证等级类别:
依据认证企业的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认证划分为A、B、C、D四类。
A类: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组件等)。
B类:净化空调设备(按净化等级划分)。
C类:冷冻冷藏设备(按冷冻冷藏库吨位划分)。
D类: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多联机、家用空调器、商用空调机、冰箱、冷柜、制冰机和热泵热水器等)。
企业资质等级类别按其综合能力,A、B、C类划分为特、Ⅰ、Ⅱ、Ⅲ、IV五个级别;D类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级别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与等级相应的注册资金和经营业务范围;
(二)具有必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拥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维修设备和设施;
(四)新成立的维修安装企业经营满一年后,方可申报各类相应等级资质;申报资质升级的企业,必须已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上一级资质。凡申报各类特级企业资质的,必须已获得相应的I级资质满三年以上。
申请资料:
一)由企业负责人签署的资质审验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
(三)营业场所、设施等固定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及清单;
(四)提供申报类级别的相应数额的制冷、暖通空调等机电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及对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工人等级工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已完成的维修安装项目业绩及用户确认的业绩质量证明;
(六)其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