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出资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自然人作为出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深圳取得固定住所;无犯罪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收入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企业.作为出资人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必须依法成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望和诚信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主体资格及相应的资金实力。
深圳鼓励并支持下列类型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1.服务本市生物.因特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中小型中小企业。
2.以促进自主创新为本.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实施,支持本市创新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基地建设,探索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试点。
3.围绕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商业会展和旅游等高端现代服务业,推动本市现代服务业走向国际化.高端、低碳化发展。
4.探讨改善社会民生,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扶贫济困工作。
5.依靠强大的力量.行业内著 名的大企业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和其他限控行业企业不应参与深圳小额贷款试点;此外,对于出资人或关联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投资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也应予以限制。
上述是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所需的相关条件,关于申报的流程可以咨询我们合泰企业,也可以找我们,深圳合泰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申报,详情请向合泰吴经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