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标志是指用于描述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温度组别、防爆型式以及所适用区域的标识。
防爆电气设备按GB 3836标准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内容包括:
防爆型式+设备类别+(气体组别)+温度组别+设备保护级别
1、防爆型式
根据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本安型“i”、隔爆型“d”、增安型“e”、液浸型“o”、充砂型“q”、浇封型“m”、n型、特殊型“s”、粉尘防爆型等。
2. 设备类别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
I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II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II类IIA、IIB、和IIC类。
Ⅲ类:除煤矿外的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3. 气体组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越大,其危险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可用zui大试验安全间隙表示。同时,爆炸性气体、液体蒸气、薄雾被点燃的难易程度也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它用zui小点燃电流比表示。II类隔爆型电气设备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zui大试验安全间隙或zui小点燃电流比,进一步分为IIA、IIB和IIC类。
4. 温度组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是能被点燃的温度极限值。
电气设备按其zui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组,使得对应的T1~T6组的电气设备的zui高表面温度不能超过对应的温度组别的允许值。温度组别、设备表面温度和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如表3所示。
5. 设备保护级别EPL
爆炸性环境用设备,根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和爆炸性气态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及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特性而对设备规定的保护级别。
煤矿井下设备的保护级别分为Ma和Mb
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保护级别分为Ga、Gb和Gc
除煤矿外的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保护级别分为Da、Db和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