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海南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和海南证监局出台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相较于其他地区的QFLP办法,主要有以下5方面优势:
一是“免联审”,登记注册简便高效,不设联审机制,QFLP企业申请设立流程较短,所需提交材料较少。
二是“七不得”,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了“七不得”。通过采取例外的方式为QFLP基金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进行企业债券交易的部分投资标的预留了空间。
三是“零门槛”,准入要求全国Zui低,对QFLP企业的登记注册无Zui低准入门槛要求。
四是“无差别”,对内外资QFLP管理企业的要求一致,且明确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
五是“优惠多”,从个人所得税、配套优惠措施和园区落地奖励等方面明确了优惠政策,将积极推动QFLP业务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让QFLP企业将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有了QFLP的成功经验,今年4月,该局又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和海南证监局出台了《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相较于其他地区的QDLP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门槛低”。目前,上海、深圳要求QDLP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00万元左右,而海南要求QDLP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即可,极大的降低了门槛。
二是“无限制”。海南对单家基金管理企业的额度或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不做限制,极大的方便了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投资及配置,给试点企业“松绑”。
三是“投向广”。海南的QDLP试点基金不仅可以投资境外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和债券,还可以投资境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及债券,也可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并且还可以投资境外股权基金和证券基金、境外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等。
四是“更灵活”。一方面,海南的QDLP实行总额度余额管理,对投资回流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另一方面,允许试点企业内部额度灵活调剂,即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发起成立多只试点基金,可在其设立的各基金之间灵活调剂单只基金对外投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