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免征15%以上的个人所得税。
㈠政策实施的时机。
从明年一月一日到2024年12月31日。
㈡给予优惠的主体。
高 级人才和紧缺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
(三)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适用条件。
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本年度十二月当月),并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进行实质性经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
劳资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
不能缴费的海外高端人才和海外紧缺人才,必须提供与已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有实质性业务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高层次的人才。
除满足有关条件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
2.一年内海南自贸港的税收收入超过30万元(根据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五)人才短缺问题。
当是符合适用条件规定的时候,也要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急需人才的目录范围。其主要有五种类型:
1.旅游、现代服务、高科技三大产业、热带高效农业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的技能骨干和管理人员;
2.海南省机关事业人才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
3.外国人才符合《外国人到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有关标准;
4.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
5.海南急需的其他非限制性行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