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申请单位备案。
1、在我市工商、市场监管部i ]登记的企业及期支机构或个体I商户(含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境外企业常驻
我市代表机构; .
2、在我市民政部i ]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除外); .
3、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设立在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
4、在我市登记的公益二类和经 营类事业单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并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人员备率。
1、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6-12个月以上社保的工作人员(含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
澳门车辆的司机); 更多内容可咨询合泰企业秦经理
2、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合伙人等(证照上注明人员,不
受社保缴纳限制)
以上企业单位登记注册须满3个月,人员户籍不限